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茶陵西大队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16:44
项目编号:0646-264HNGLN0079
招标方式: 单一来源
招标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26-04-01 17:30
招标地区: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采购人的基地租赁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茶陵西大队基地租赁项目。预算金额:¥23.09954万元/年(含物业费)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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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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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服务 |
项 |
1 |
230995.4元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犀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茶陵经济开发区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茶陵西大队为了工作正常开展,满足用房需求,按照“严守规定、节俭节约,利于工作、迅速启用”总体思路,围绕“临近收费站出口、生活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尽量做到即搬能住、政府资产优先考虑”工作主线,综合并重点考虑公安工作保密性要求、公安队伍规范化管理规定、服务群众需要、经费需求保障、运行维护管理等系列因素,拟租赁新的基地。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根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租赁茶陵县驾考中心(产权人湖南犀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茶陵西大队基地。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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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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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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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本项目是高速交警办公办案用房租赁服务,要求办公地点满足临近收费站、生活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尽量做到即搬能用、政府资产优先的条件。从采购人前期需求调研的情况看,相关区域内只有茶陵县驾考中心(产权人湖南犀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相对独立院落,满足封闭式管理需求,无产权纠纷,停车位充足,配套生活和办公设施齐备,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而且改造规模小,租赁经费相对优惠,符合办公办案条件,利于满足公安工作保密性、队伍规范化管理、后勤保障方面的需求。本项目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唯一性,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7号)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茶陵县驾考中心(产权人湖南犀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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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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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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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卫京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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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猛 |
湖南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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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文 |
长沙市人社局 |
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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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限:自2026-03-25至 2026-04-01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
联系人:王汝喆
联系电话:17707333200
